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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周法律资讯(6.6-6.12)

发布时间:2022.07.28点击次数:2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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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让电商预售成为侵权“预谋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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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售制已成为一种电商“新玩法”。然而现实中,有些商家拖延发货、随意更改发货日期甚至单方面撤单、不接受退换货。有些商家打着预售幌子,实为将产品备货的库存成本、时间成本转嫁给消费者,把预售制“玩坏了”。法律界人士表示,监管部门应发布合规指引,平台也要守土有责。

“618”未至,电商预售大幕已拉开。烦琐规则之下,消费者还在苦等发货。记者发现,随着越来越多的商家加入,预售商品种类的边界在逐渐扩展,发货时间也从最初的10天变成30天乃至45天。

作为一种“以销定产”的经营模式,有不少网友吐槽,一些预售制操作“越来越看不懂”。从隐瞒预售事实到设定“霸王条款”,再到推迟发货甚至直接撤单,种种乱象层出不穷。专家建议,监管部门应强化刚性约束,针对预售商品种类、发货期限等问题制定统一规范,并责成平台自查自纠,不让预售成为侵权“预谋”。

商家不能借预售转嫁风险

商家为何如此青睐预售?这是一种无奈之举,还是规避风险的投机行为?

“电商服装同质化严重,如果不试‘水温’就盲目备货,到时候全压在仓库里,上新一次赔一次。”一家女装店主理人刘阿杜告诉记者,借由预售可以提前测试市场反应,及时调整生产,按需向工厂下单,从而将仓储成本降到最低,消费者也能因此享受到一定优惠。

然而,有业内人士表示,一些网红店铺“一点风险都不想担”,“双赢”恐变“双输”。

比如,考虑到退货率较高,有的商家预售100件,但只生产70件,通过设置超长预售期,把前一批顾客的退货补单发给下一批顾客。还有商家发现预售数据不佳,便编造理由单方面撤单,让消费者承担试错成本。更有甚者,连样品都没有,挂出一张效果图就搞起了预售……

江苏省消保委近日发文称,一些搞超长预售的商家表面上进行了告知,并无不妥,但实际上利用经营优势地位,将产品备货的库存成本、时间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,属于实质上的不公平经营行为。

北京拙朴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谢燕平分析认为,消费者在订购预售商品时,即已与商家达成网络购物合同,商家应当按照约定如期发货,反复更改发货日期、无故取消订单都属于违约行为,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,商家需为此承担退款、退还预付款并且支付利息、合理费用等法律责任。

4月28日,中消协也点名超长预售。对于部分商家设置预售商品不退换、预付金不退等不公平格式条款,中消协援引相关法规称,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。

“预售不能凌驾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之上,商家理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说。

相关规则亟待进一步明确

“网购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,也给传统法律带来诸多挑战。”谢燕平说,“在预售模式下,目前只有商品房预售规则趋于完善,在普通商品领域,尤其是针对网络交易形式,法律并

谢燕平表示,监管部门应发布合规指引,明确预售商品的种类要求,并根据商品类别,对预售期限做出限制性规定;加强对平台和商家的监督,重点打击“隐瞒预售”“强制退款”“货不对板”等钻空子行为,通过信用档案、黑名单等方式对商家进行管理,进一步提高违法失信成本,也为消费者选择提供参考。

记者发现,对于预售中的“猫腻”,一些平台已出台相关制约措施。

“规制预售行为,平台守土有责。”刘晓春认为,电商平台应当依规完善预售机制,在信息披露方面形成统一规范,要求商家明确标注预售商品的质量、价格、履行期限和方式、售后服务、风险提示等内容,并强化上架审核,过滤掉超出合理预售期限的商品。

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、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向记者表示,平台首先要确保用户评价能正常发挥作用,这对商家来讲是一个很大的约束。此外,应提供更便捷的投诉和纠纷解决通道,为消费者提供有力支撑,假使商家明显利用预售来欺诈,平台有义务协助消费者维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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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评:薛军建议,消费者交易前要弄清预售规则,与商家明确约定各自权责,如果自身权益受到侵害,应及时保留凭证进行维权。对商家来说,口碑的建立终究要靠消费者的信赖,商品虽可预售,但品质和服务切莫缩水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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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中国音乐人报告:成本过高致音乐人放弃维权较普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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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《2021中国音乐人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在第十六期E法数字音乐论坛发布。《报告》基于对音乐产业创作主体现状的调研,梳理了音乐产业存在的问题与挑战,并为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未雨绸缪的发展建议。

《报告》显示,因维权成本过高而导致音乐人放弃维权的情况较为普遍。

短视频平台受青睐

根据《报告》,2021年音乐人整体收入持续增长,没有任何音乐收入的音乐人占比为38.47%,同比下降13.53%;月收入8000元以上的音乐人数量超四成,28.65%的音乐人月收入在1万元以上。

与此同时,数字音乐平台作为音乐人主要作品发布渠道的优势有所下降,短视频成为整个中国音乐人的媒体平台,音乐人在短视频平台上传音乐占比达65%。

《报告》显示,有57.98%的音乐人通过数字音乐平台获得收益,高于2019年的41%,但比起2020年的75%,占比却有所降低。对此,《报告》认为,除了受到疫情的影响外,这与之前国家取消独家版权模式的规定也相关。2021年7月24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下发公告,要求打破独家音乐版权等行业禁锢,国内音乐作品市场开始进入后独家版权时代,这也让音乐人有了选择更多展现平台和合作方式的机会。

越来越多的音乐人选择短视频平台作为推广自己音乐作品的方式。《报告》显示,2021年,有64.75%的音乐人上传过音乐短视频,2020年这一数据则为54.08%。同时,有61.67%的音乐人有直播行为和直播经历。

短视频行业推动着音视频创作者不断产出更多优质内容,优质的视频内容资源将成为行业的竞争焦点。但也有不少受访音乐人认为,在短视频平台流行的音乐同质化严重,是“快餐歌曲”和“口水歌”,使得音乐创作愈发不完整。

版权保护意识提升

后独家版权时代,除了赋予音乐人更多可能性以外,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对音乐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。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教授张丰艳认为,2021年6月1日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正式实施,顺应了音乐界多年以来的呼吁,不仅对以往的音乐盗版侵权行为起到了更大的震慑作用,而且为国内音乐行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版权保护环境。

《报告》说,2021年的调查数据显示,32.17%的音乐人将版权授权给了唱片公司、版权公司或平台代理,音乐人将自己音乐作品授权使用最多的场景分别为“短视频音乐”“翻唱”“K歌App”。同时,2021年音著协会员数同比增长44%,音乐人的版权保护意识以及对于版税收入的期待在普遍提升。

但当侵权行为发生时,更多的音乐人选择了放弃维权。“不知道该如何维权”“维权成本高”“没有能力完成维权”是阻碍音乐人维权的重要原因。多数音乐人表示,维权的成本高、周期长,往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,即使维权成功,所得补偿甚至不及维权投入,更不用说弥补侵权造成的损失了。对此,《报告》认为,投入产出比过低是音乐人放弃维权的根本原因。音乐人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力去维权,但收到的回报却微乎其微,大大打击了音乐人维权的信心与积极性。只有尽可能降低音乐人的维权成本,简化维权程序,让音乐人看到维权所带来的成果与希望,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版权保护。

完善版权管理系统

如何解决音乐行业版权保护面临的挑战,推动行业整体向好发展,并持续改善音乐人的生存发展环境?

近年来,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,不少音乐人、协会和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探索音乐版权管理的更多可能性。区块链技术可确保音乐的生产、购买、销售、听取和管理在公平和透明的前提下运行,对音乐行业而言可以大大减少盗版的危害,激发创作活力。

张丰艳说,“希望整个中国音乐产业能够结合元宇宙、区块链等新技术,走在最前端。”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及受众品味的不断提升,行业对于音乐作品的内容、制作、宣传等方方面面的标准也在不断提升。张丰艳还认为,在曲库管理方面也要有突破,使音乐创作主体获取应得的版税收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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